刘书记:根据国际经验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以及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少专家学者认为,今后20年将是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当前迫切需要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进城镇化。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究竟是重点发展大中城市,还是以小城镇建设为主,这个问题在理论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现阶段城镇化的最主要目标,就是要尽快向城镇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而我国存在庞大的农村人口,靠现有的大中城市显然难以大规模地吸纳。而目前的大多数小城镇由于人口规模小,经济活动的集聚程度低,客观上迫切需要扩大规模,这就为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小城镇提供了现实需求。同时,小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农村人口进入小城镇定居的经济门槛低,转移的难度和风险小。因此,这种观点认为,应该把发展小城镇作为现阶段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现阶段我国城镇化不应该把重点放在增加城镇的数量上,而应该加强对现有城市的建设,从整体上提高城市经济规模和经济效益。大中城市的经济活动规模大,门类多,提供的就业机会也多,这是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条件。而相关经验也表明,从经济起飞到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这个发展阶段,农村人口的转移方向往往是以大中城市为主。因此,这种观点认为,推进城镇化应把重点放在发展大中城市上。
实际上,建设小城镇和发展大中城市并不是对立的。不同类型、规模的城市,其功能和作用不同,但都承载一定量的非农业人口。各类城市应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不能以一类城市的优势去否定和反对另一类城市的发展。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差异很大,这就决定了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必然是一个建设小城镇和发展大中小城市相结合的过程。就河南而言,中心城市发育不够好,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偏弱;中小城市多,但城市规模小;小城镇虽然星罗棋布,但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规划层次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不强。因此,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三头并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全面升级。其中关键是要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协调、规模适度的合理的城镇体系,以使各类城市相互依托、相互推动、协调发展。在发展小城镇方面,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避免一哄而起,遍地开花。各级政府要尽快编制小城镇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中要把发展重点放在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小城镇的规划要注重高起点和科学性,注重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既要坚持建设标准,又要防止贪大求洋和乱铺摊子,使小城镇建设真正做到"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在发展中小城市方面,重点是扩大人口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的提高。
基于这种认识,许昌市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以拉大城市框架为重点,加快东城区13.7平方公里建设步伐,努力把东城区建成以行政、居住、科技、商业、文化为主体的新城区;进一步扩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面积,使建成区面积达6平方公里以上。力争到"十五"末,市区建成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60万以上。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搞好长葛、禹州、襄城、鄢陵四个县(市)城区和15个重点小城镇建设。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禹州、长葛发展成为经济实力较强的小城市,使15
家重点小城镇在完善功能、集聚人口方面上一个新台阶,充分发挥其乡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到"十五"末,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30%以上,城镇人口接近140万。
(二)狠抓产业支撑,促进小城镇经济繁荣发展。
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城镇的发展必须以产业的发展为依托,其规模的扩张必须以经济的繁荣为前提。近几年来,一些城镇发展缓慢,根本原因是经济缺乏活力,二、三产业不发达,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不大。因此,有效地推进城镇化,必须紧扣发展这个主题,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立足当地资源、区位、交通、人文等方面的优势,选准和培育主导产业,形成城镇发展的经济支撑体系。
为了壮大产业规模,增强城市发展的实力,我们结合许昌实际,确立了"加强工业、提高农业、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思路。选准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重点培育并形成电力装备、烟草加工、汽车配件、陶瓷、发制品、金刚石制品等八大类全省性、全国性生产基地,通过加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加快工业化发展步伐,以此带动和推进城镇化进程。
大中城市的发展需要产业支撑,小城镇建设同样需要抓住已经和正在形成的特色产业,一业为主,多业驱动,使小城镇的发展壮大得到有力的经济支撑。有的乡镇可以借助边际镇的区位优势和商品集散地的传统优势,加快培育市场体系,走商贸发展型路子;有的乡镇可以利用交通优势和现有工业基础比较好的优势,加快工业发展,走工业主导型路子;有的乡镇可以发挥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型路子;有的可以依靠独特的人文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走旅游带动型路子。总之,由于各地区位、资源、环境和主导产业不同,小城镇发展不可能是一个模式,必须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走各具特色的发展之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小城镇经济还要围绕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抓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根据当地的市场、资源特点,合理规划产业布局,积极培育城镇集聚人口、产业、资金、技术、信息等功能优势,承载、辐射和带动当地产业结构向二、三产业转移。二是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结合。要在小城镇积极培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市场中介组织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把小城镇建成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的中心和农业产业的信息、金融、服务中心。三是与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相结合。充分发挥小城镇集聚产业、资金、人才及基础设施共享的优势,引导乡镇企业和农村新办企业向小城镇集中
,使乡镇企业利用小城镇相对优越的环境,调整结构,实现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增强发展活力。四是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相结合。个体私营经济资金来源广、投入成本低,又可吸纳一定劳动力,是小城镇经济中富有活力、潜力巨大的增长点。要制定宽松政策,大胆吸引广大农民进镇投资兴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
(三)加大户籍、土地改革力度,从根本上清除制约人口转移的体制障碍。
我国城镇化之所以落后于工业化进程,不合理的户籍及土地制度是很大的制约因素。长期以来,政府强制性地利用户籍管理制度,把农村人口永久性地固定在他们祖辈生活的地方,除了进入高等院校、征兵入伍等几种少得可怜的机会才能改变农民身份外,农民永远是农民。这种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严重阻碍着农民进城进镇,既延缓了农民离土离乡的步子,又不利于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不打破这种现状,就很难提高城镇化水平。因此,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大户籍改革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放开对县以下小城镇户口的户籍管理,打破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封闭分割的管理模式。凡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县以下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同时,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减轻农民的迁移成本,为农民入城进镇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其次,要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和使用制度。按照"明确所有权、确保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出让或转让、公开拍卖或租用等方式进行流转,允许农民将承包的的土地有偿转让,逐步向种田大户集中,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同时,完善小城镇土地使用制度,全面实现有偿使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积极推行拍卖或出让土地,盘活城镇土地存量,走以地生财、以地招商、滚动发展的路子。
(四)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依靠市场机制推进城镇化建设。
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必须确立经营城市的新思路。当前,资金短缺是制约城市建设的主要"瓶颈",没有资金,城市建设就难以为继。随着改革的深入,经营城市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建设理念,正在为人们所接受。经营城市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盘活城市资产的现实选择。在计划经济时代,市政建设是给人们提供生产、生活条件的无偿服务型、共享型的产品,政府对它只投入、不收益、不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用市场的眼光重新认识和审视城市。应当看到,城市是国家长期巨额资金投入的结果,实际上是最大的国有资产。我们完全可以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人力作用资本(如路、桥)及其相关延伸资本,进行重组、营运,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吸引增量,走出一条以城建城、以城兴城的城建市场化之路。要摆脱城市建设的困境,必须彻底改变城市建设政府投入、无偿使用的旧模式,走经营城市之路,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努力开辟城建资金来源。城市建设既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企业、个人投资;既可以启动内资,也可以引进外资,还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吸引多元投资。总之,要变一方投资为多方聚资变政府包建为全民共建,实行多元化开发,广开城市建设的融资渠道。
经营城市的理念,同样适应于小城镇建设。为了解除小城镇建设的资金制约,必须把小城镇建设推向市场,广辟投融资渠道,尽快建立起以民间投资为主,国家、地方和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行为市场化,切实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发、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启动民间投资,吸引企业、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多渠道投资小城镇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用事业。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应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实行有偿使用。地方政府要根据自身财力状况,拿出一定的资金,重点支持小城镇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贷款支持力度,拓宽服务领域,对农民进镇购房等方面开展信贷业务。总之,小城镇建设要引入市场机制,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建设小城镇的路子。
综上所述,推进城镇化是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条件,不失时机地推进城镇化,是历史赋予各级党委、政府的光荣使命。推进城镇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既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又要因地制宜,扎实稳妥;既要巩固已有的发展局面,又要克服障碍,提高发展速度和质量。只要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的部署,扎实工作,
开拓进取,城镇化建设一定能够争取到一个健康快速的发展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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