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记:第一,推进城镇化是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农民现代化进程的"枢纽工程"。
中国农村人口规模大,决定了我国城镇化的实质问题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移。据国内有关专家预测,到2010年,我 国城市人口比例将达50%,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到下世纪中叶,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占现在数量的30%左右,据此推算,全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接近5个亿。河南省又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9000多万人口中80%是农民,第一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高达5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2个百分点。要将滞留在农村土地上的大量过剩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出来,必须通过推进城镇化,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
此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一项重大任务,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枢纽在于城乡结构调整,核心是加快人口从业性质的转变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实现这一转变,也必须通过推进城镇化,使更多先富起来的农民离土进镇,以城乡结构调整带动农民从业结构调整。相当一部分农民进镇后,农村的土地就会由块连片形成规模,这种土地的适度规模和集约化经营,有利于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的资金和技术集约程度,从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同时,根据发达国家的实践,城镇化达到一定水平后,由农村支援城市向城市反哺农村转变是必然趋势。这种反哺不仅表现在为农业现代化提供资金积累,而且通过城镇居民对农产品特别是农产品深加工的需求,为农业现代化创造市场空间。
第二,推进城镇化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工程"。
近年来,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特别是农村有效需求不足,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从全国范围看,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仅消费40%的商品。从河南省的情况看,199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497元,农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1163元,农村近3个人的消费只相当于城镇1个人的消费。农村消费群大,但消费支出少;需求潜力大,但购买能力低;市场空间大,但市场容量小。因此,扩大国内有效需求,除了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之外,推进城镇化则是一个有效途径。一方面,推进城镇化可以促使农民进城建房或购房定居,这将有力拉动建材、建筑、装饰、家具、电力、供水、环保等许多产业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城镇化本身会带来投资需求的扩大。据有关方面统计,增加一个城镇人口可带动投资2.5万元,每建设1平方公里的市政设施可带动1.5亿元的投资。这些都将为经济增长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另一方面,推进城镇化又使相当一部分农业人口转移为城镇人口,随着其非农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将大大提高其消费水平,为扩大消费需求创造必要条件。
第三,推进城镇化是促使乡镇企业向小城镇相对集中,实现农村资源合理配置的"集约工程"。
城镇化以能量集聚、要素集聚为特征,通过集聚人口、集聚经济和社会能量,从而产生集聚效应和规模效益。因此,推进城镇化可以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有利于改变过去"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资源浪费状况;有利于合理节约地使用土地,保护耕地,控制污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有利于提高城镇通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发挥公共基础设施的共享效应,使各种资源在更大的范围、更高的层次上得到优化配置。
第四,推进城镇化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和缩小城乡差别的"民心工程"。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近几年来,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多数农产品实现了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农产品数量的增长明显地受到需求的制约,而且多数农产品价格已经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因此,从总的发展趋势看,多数农产品的价格已经没有多少上涨的空间。这种阶段性变化,使得过去那种主要依靠农产品数量增长和价格提高来实现农民增收的途径难以为继。因此,要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的困难,除了对农业实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外,还必须通过推进城镇化,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如果把农民增收比作一个分子式,那么,农民数量就是分母,增收渠道就是分子,只有缩小分母,扩大分子,才能提高其绝对值。所以,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农民进入小城镇就业,减少了直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数量,相应增加了农业劳动力的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也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此外,农民进城定居之后,相应地会享受到良好的教育和现代文明生活的陶冶,使他们既"洗脚"又"洗脑",逐步改掉一些陈规陋习,形成与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社会风尚。从这个意义上讲,推进城镇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再次给农民带来福音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得民心、顺民意之举,是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治本之策,对于缓解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对于提高农民乃至全国人民的小康水平将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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