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18日讯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报道: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一起举报案件,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7月11日,举报人张廷贵给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上书:“人民检察为人民,实事惠民入民心”,以此来表达对检察干警的感激之情,这也是该院干警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为民执法的具体体现。
6月24日,家住郾城区孟庙镇英张村的张廷贵来到了郾城区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其亲哥哥张某有行贿问题。2006年3月,在某建筑公司当项目经理的张廷贵的哥哥张某,将自己承包的龙城镇某小学教学楼的工程转交给其弟张廷贵承建,原本是为了让弟弟赚俩钱贴补家用,没想到,由于建材价格上涨等种种原因,工程峻工后,张廷贵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还欠了近九千元的债。张廷贵知道工程经费是20万元,可哥哥并没有给够自己,他认为是哥哥在中间克扣了工程款。而其哥辩解说他负责交了管理费、税金,还给了学校一万多元,其余的钱都给了弟弟,自己也没落任何好处。为此,兄弟二人反目。
2008年6月24日,“举报宣传周”的第二天,收到检察院举报宣传短信的张廷贵来到了郾城区检察院举报中心,想通过举报其哥在承接这项工程中的行贿问题,帮他追回点工程款。受理举报后,检察干警冒着酷暑对他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到其哥张某在建楼伊始,为了工程顺利施工,确实用一万多元工程款送给了学校,而学校将此款用于日常开销了。虽然此案构不上单位受贿的立案标准,但检察机关并没有简单地结案,而是考虑到张廷贵的实际困境,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决定把学校退还的一万余元交给张廷贵。
7月7日,举报中心的检察干警向张廷贵反馈了调查结果,把追回的钱如数交到他手上,让他尽快把欠别人的水泥款、钢筋款还上。当他从检察官手中接过钱时,激动地说:“谢谢你们,我跑了半年多的事,没想到在你们这儿几天就解决了。我真的非常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