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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河南省评议医院、学校行风工作开始
本次评议将和治理学校、医院乱收费工作相结合
(2008-07-11)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11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记者李敬欣)今年是我省连续第三年对医院和学校进行行风评议。今年对医院和学校的行风评议,将和治理医院、学校乱收费工作相结合,实行量化考评。综合考评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公之于众,排名靠前的予以表彰,居后的通报批评。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对其领导班子诫勉谈话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主要领导的职务。对排名后5位的学校、排名后3位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单位,并建议有关部门暂缓晋升文明单位档次。

  评议医院学校行风和治乱收费相结合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纠风办获悉,2008年全省评议医院、学校行风工作7月10日开始。今年我省对医院和学校的行风评议,将与治理医院和学校乱收费工作相结合,实行具体的量化考评,使行风评议结果更加科学、更加客观。

    今年,我省对学校和医院的行风评议,把群众对医院和学校乱收费等行风建设的举报和查证,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行风评议将实行计分考核:对于群众举报的乱收费等行风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被举报单位将被扣分;行风建设有创新、受到上级机关肯定或通报表彰的单位,将获得加分。最后根据得分的多少进行排名,由新闻媒体公之于众。

    为使对医院和学校的行风评议具有广泛性、客观性,省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将评议对象全部对外公布,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nan.gov.cn/jiufeng)开通意见箱收集社会各界意见。群众也可以直接写信寄至省政府纠风办评议医院、学校行风办公室(邮编450003)。您的意见,将在对医院和学校的行风评议中有所体现。

  行评结果是依据排名居后要批评

    根据评议方案,对医院和学校的行风评议结果,将运用到学校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学校和医院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评选等方面,并作为考核学校和医院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予以表彰,对靠后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对其领导班子诫勉谈话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主要领导的职务。

    省政府纠风办分别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作出决定,对排名后5位的学校、排名后3位的医院,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得确定其为优秀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暂缓为这些单位晋升文明单位档次。根据考评结果,全省确定50家学校、50家医院作为全省行风建设先进学校、先进医院进行表彰。

  行风评议数字化排名全靠分当家

    行风评议如何与治理医院和学校乱收费相结合?省政府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说,今年,对医院和学校的评议将实行数字化评议。评议医院、学校行风办公室将分别下发省级学校、医院行风评议考核计分实施细则,将评议内容细化为若干条,每条都有具体分数。基础分为100分,达不到要求的扣分。省政府纠风办将把评议内容、评议细则、评议分数全部公开,实行全透明评议。

    评议医院、学校行风办公室要求,各被评议的医院、学校,要首先进行自评。之后,省纠风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接受群众投诉与查办案件相结合,个别走访与召开学生、患者家属座谈会相结合等形式,对学校、医院的自评工作进行督导。督导过程中,将随机抽取各参评医院一定数量的患者住院病历,对临床医疗收费、抗生素临床应用和检查收费合理性进行检查、评判。对各被评议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对学校行风问题的反映,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督导活动形成的结论作为考评依据。同时还要调查学生、患者对各参评学校、医院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根据几项测评的得分对参评学校、医院进行最后的综合排名,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各被评议单位的位次。

  学校评议内容确定群众监督要看清楚

    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学校在办学、收费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2008年学校行风评议重点评议考核以下内容:

    一是办学情况。比如基础教育学校是否存在违反“四独立”规定举办分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举办“民办学校”,是否违反规定举办“校中校”或高收费的实验班、特长班等;大中专院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举办“民办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举办二级学院和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是否办有与研究生、本科生等招生相关联的辅导班等。

    二是招生情况。比如基础教育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跨地区招生、许诺优惠条件恶性竞争招生,是否存在违反“三限”政策招生等;大中专院校是否存在招收假华侨侨眷子女、假国家级运动员学生,是否存在违反公平原则、弄虚作假招生,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办理转学行为等。

    三是收费情况。比如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是否存在不服务光收费或低服务高收费现象,是否强制性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高中教育学校代收的课本作业本费学期末是否与学生结算,是否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违反规定统一征订教辅读物,大中专院校代收书本费是否按学年与学生结算等。

    四是师德师风校风建设情况。比如学校是否实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否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是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校是否开展师德师风校风建设总结表彰活动等。

    五是领导重视情况。比如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情况,学校行风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主要领导处理群众投诉情况等。

  学校评议对象确定省管学校全省测评

    据介绍,今年被列为评议对象的为全省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含各级行业管理学校)。全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在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全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实施。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教育厅负责省管31所本科院校、22所高职高专学校、43所中专学校、7所省管单位所办中小学校的评议工作。各省辖市纠风办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省级学校行风评议考核计分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级所管学校的评议工作。

  医院评议内容确定重点考核四个方面

    对医院的评议,将结合当前群众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反映突出的问题。今年对医院的行风评议,重点评议考核以下内容:

    一是医疗服务收费情况:有无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无医嘱收费、不提供服务收费、套用项目标准收费、低档次服务高收费等,有无无医嘱检查、不合理打包检查等,有无滥用抗生素及不必要的辅助药品,有无使用不必要的辅助治疗手段,有无使用非标准试剂对患者进行临床检测,有无对外承包租赁科室问题,有无科室集资购买医疗器械与医院分成问题,有无虚假医疗广告宣传误导患者问题,有无自制药品无批准文号进入临床问题等。

    二是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情况:医药购销中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药品收入是否超过规定比例,有无标外采购情况,有无开单提成、接受药商的好处费、参加药商资助的培训参观等情况,耗材是否组织招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是否组织招标,是否违反规定先买后报批等。

    三是医德医风建设情况:是否落实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一日清单”制度、行风巡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及价格公示制度、临床用药“双十制度”和抗生素“三线”用药制度;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情况,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群众举报医德医风案件的查处情况;医疗纠纷处理情况;开展行风建设活动情况等。

    四是领导重视情况,包括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情况,医院行风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主要领导处理群众投诉情况等。

    评议分级来实施民营医院也要评

    据介绍,今年被列为评议对象的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医院(包括军队、武警医院)。全省民主评议医院行风活动在省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领导下进行,全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实施。省政府纠风办和省卫生厅负责7家卫生厅厅直单位、14家省直单位和7家行业部门管理医院共28家医院的评议工作。各省辖市纠风办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省级医院行风评议考核计分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级所管医院的评议工作。今年,我省将民营医院也列入行风评议范围,对民营医院的评议与对公立医院评议同步进行。

    特别提醒群众主动反映意见的两条途径

    1.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nan.gov.cn/jiufeng)反映意见。

    2.写信给省政府纠风办评议医院、学校行风办公室(邮编450003)。

  省纠风办和省教育厅负责评议的省管学校

    

    本科院校(31 所)

    1.郑州大学

    2.河南农业大学

    3.河南工业大学

    4.河南中医学院

    5.河南财经学院

    6.郑州轻工业学院

    7.中原工学院

    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9.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10.河南教育学院

    11.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2.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13.河南工程学院

    14.河南大学

    15.河南科技大学

    16.洛阳师范学院

    17.洛阳理工学院

    18.平顶山工学院

    19.平顶山学院

    20.安阳师范学院

    21.河南理工大学

    22.河南师范大学

    23.新乡医学院

    24.河南科技学院

    25.新乡学院

    26.许昌学院

    27.南阳师范学院

    28.商丘师范学院

    29.信阳师范学院

    30.周口师范学院

    31.黄淮学院

    高职高专(22 所)

    1.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2.河南职工学院

    3.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

    

    

    4.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5.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6.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7.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8.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9.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10.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1.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12.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1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1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15.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6.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17.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18.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19.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21.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2.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中专学校(43 所)

    1.郑州测绘学校

    2.郑州工业贸易学校

    3.省化学工业学校

    4.河南机电学校

    5.省轻工业学校

    6.省工业设计学校

    7.省工艺美术学校

    8.省工业学校

    9.省电子科技学校

    10.省医药学校

    11.省财经学校

    12.省商务中专

    13.驻马店财经学校

    14.新乡工业贸易学校

    15.洛阳经济学校

    16.河南工程技术学校

    

    

    17.河南煤炭卫生学校

    18.郑州水利学校

    19.省水利水电学校

    20.河南信息工程学校

    21.省信息管理学校

    22.省理工学校

    23.省建筑工程学校

    24.省林业学校

    25.省经济管理学校

    26.省卫生学校

    27.省人民医院护校

    28.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29.开封人民警察学校

    30.洛阳人民警察学校

    31.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32.省民政学校

    33.省针灸推拿学校

    34.省农业经济学校

    35.省会计学校

    36.省外贸学校

    37.郑州广播电视学校

    38.省体育运动学校

    39.南阳建筑工程学校

    40.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

    41.省电子商务学校

    42.省新闻出版中等职业学校

    43.省民族中专

    中小学校(7 所)

    1.河南省实验中学

    2.河南省实验二中

    3.河南省实验小学

    4.郑州大学附属中学

    5.河南农大附属中学

    6.河南大学附属中学

    7.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省纠风办和省卫生厅负责评议的医院

    

    1.省人民医院

    2.省肿瘤医院

    3.省胸科医院

    4.洛阳正骨医院

    5.省中医药研究院

    6.省直机关第一医院(省直一门诊)

    7.省直机关第二医院(省直二门诊)

    8.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9.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0.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11.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12.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13.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4.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15.河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16.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7.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省精神病医院)

    18.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19.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21.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2.省职工医院

    23.省电力医院

    24.黄河中心医院

    25.省煤炭总医院

    26.省建筑医院

    27.省老干部疗养院

    28.省直机关第三医院(省地质医院)

    

    

    

作 者:记者李敬欣 责编:李志红 来 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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