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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郏县出台“八不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
(2008-07-09)

    平顶山市纪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规定下发后,郏县迅速采取措施贯彻落实,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据了解,郏县纪委下发通知,在“六不准”的基础上,又规定了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下属部门以及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等。

    该县纪委成立了检查组,重点检查机关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和工作日午间饮酒现象,对14个乡镇、48个县直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机关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较好,工作人员能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工作纪律程序较为完善,签到有手续,请假有假条,外出有登记,违纪有惩处,工作日午间饮酒现象明显减少。但也发现个别单位个别人员存在上班迟到、上班脱岗等问题:县人劳局3人未按时到岗,县城建局6人未按时到岗,县教体局招办副主任张某某上班期间躺在沙发上睡觉,衣冠不整,举止不雅,农行郏县支行一名副行长对“八不准”工作纪律没有学习贯彻,称不知道县纪委出台了什么规定。检查还发现个别单位的公车工作时间停放在饭店、茶馆门口。对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作 者:记者沙星海 责编:李志红 来 源:平顶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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