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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检察院在监管场所预防职务犯罪做法
(2008-06-27)

    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26日讯  河南省职务犯罪预防网报道:近两年以来,金水区检察院先后在辖区监管的省少管所、白庙劳教所联合开展了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活动,通过建立《监管人员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把预防监管场所干警职务犯罪工作走向纵深,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制效果。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该院与监管单位密切配合,开展了认真学习监管工作法规条例活动,并结合省内外和身边的典型案事例,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并制作了有理论、有案例、有漫画、有警句的宣传专栏,举办大型图片展,该院主管预防、监所和纪检检察工作的领导,以及驻所检察人员、预防人员,定期到各监管场所宣讲职务犯罪预防的有关法律知识和预防方法,共同加强廉洁执法和公正执法教育,使监管场所的千余名干警受到了警示教育。

    二是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该院协助少管所、劳教所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自我防范机制,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通过召开联系会、狱情分析会、进行安全检查、交换意见、口头书面纠正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分析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对策。两年来共提出口头、书面纠正20余次,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驻所检察人员、预防人员积极帮助监管场所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共同制定了多个相关管理制度、奖惩规定,使监管警务公开制度的透明度大大增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驻所检察室今年正式与监管场所微机、监控联网,对被监管人员的各方面情况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口头纠正、书面纠正等措施,有效杜绝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大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留所服刑的监督力度。该院协同少管所、劳教所,先后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实行公示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发生。

作 者:----- 责编:王晓飞 来 源:河南省职务犯罪预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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