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20日讯 河南省职务犯罪预防网报道:近日,卫东区院根据省市两级院《关于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募捐款物管理工作专项预防活动的通知》精神,迅速组织预防人员深入到民政、总工会、红十字会等抗震救灾款物受捐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并针对区民政局和区红十字会在抗震救灾捐款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违规现象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避免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卫东区院在区民政局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中,发现该局自灾情发生后共接收社会公众捐款1707404.5元,2008年5月29日向市政府救灾办上缴捐款1692918.9元,剩余捐款14485.6元以预算外名义存区财政帐户上一直没有上解或汇出。在区红十字会也发现同样的问题,区红十字会共收到社会捐款490132.6元,向市红十字会上解捐款363698.1元,剩余126434.5元捐款以预算外名义存区财政帐户没有上解或汇出,均违反了抗震救灾款物应足额快速送往灾区的救灾工作基本原则,存在一定的职务犯罪隐患。
卫东区院针对两单位这一问题提出了及时消除违法违纪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抗震救灾款物规范管理的检察建议,两个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检察建议,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检察建议内容,截止目前,区民政局、红十字会已将余款140920.1元捐款分别上解,保证了抗震救灾款能够规范地、有序地投入到灾区重建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