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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大任命10名人民监督员
(2008-05-06)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6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刘亚辉 通讯员周纪斌 周淑娟)近日,在郑州市金水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河南财经学院法学院院长焦占营等10名同志被任命为金水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和过去不同的是,任命这一届人民监督员的不再是检察院,而是有权对检察院实施监督的同级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有了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感觉更有权威了,监督权更有保障了,责任感也更强了。

    长期以来,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了人民监督员任免办法(试行),打破了过去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自己聘任的选任方式,改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办法规定,人民监督员可以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活动,了解检察工作情况,有关方面要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经费保障和相应的经济补助。

作 者:记者刘亚辉 通讯员周纪斌 周淑娟 责编:李志红 来 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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