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勇等九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政干[ 2008 ] 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08〕49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勇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广军同志为新乡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廖峰同志为新乡市盐业管理局局长;
赵荣彦同志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范乃秋(女)同志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强同志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翟桂利同志为河南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翟桂利同志的新乡市盐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振慧同志的新乡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张和同志的新乡市交通道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