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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严禁收取新生录取通知书的邮寄费

发布时间: 2008-07-07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7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王 晖 实习生路畅)7月6日,记者从招生部门获悉,为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河南省严禁向考生收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

    据介绍,省招办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有关高等学校。严禁超出省招办核准的录取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要落实录取通知书邮寄专项经费,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递。

    各地邮政部门要认真核实考生所填报的地址和邮编。录取开始后,要积极协助高校做好对录取考生名址信息的输出、打印和通知书封装工作。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投到收件人本人,不得转投处理。

    严禁各高校、邮政部门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夹带与新生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等宣传材料。严禁向考生收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

 

作者:王 晖 路畅 责编: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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