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14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宋华茹
)近日,在开封市委党校中层干部调整中,经济管理教研室的吴军老师名列拟提拔人选。参与提名考核的同事说:“虽然吴老师任职年限刚够条件,但经过‘五综合’干部任用提名办法综合考核,他总分排名第一,大家心服口服。”
初始提名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环节,直接关系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近年来,开封市进一步加大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工作的创新力度,选取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干部任用提名办法,去年以来,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全国、省组工会议精神又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具体分四个步骤实施:第一步,通过民主推荐,检验群众公认度和组织信任度。采取会议投票、个别谈话和单位党组织推荐三种方式,充分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下属单位和主管上级部门以及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单位党组织意见,进而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第二步,通过素能测评,检验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三步,通过实绩考核,检验日常表现和工作成绩。实绩考核包括:连续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工作情况的实绩认定。第四步,通过综合评价,科学确定考察对象。将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素能测评、实绩考核情况均按百分制计分,然后依次按照20%、20%、25%、20%、15%的比例相加计算出综合评价结果。
今年4月份,开封市在市直单位和二级机构县处级干部调整工作中,全面探索实行了“五综合”干部任用提名办法,被提拔任用的130多位县处级干部得到了广泛认可。谈到刚升任开封县人民法院院长的王成宏,他原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事们都认为,他完全凭的是过硬的能力和业绩。
记者在走访开封市部分市直单位时,听到干部群众这样评价:“五综合”提名办法打破了干部选用“少数人说了算”的旧框框,对干部的评价做到了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实现了提名形式、考察过程和评价方法上的突破,体现了平时考核和任用考察的统一、德和才的统一、群众满意与组织满意的统一。许多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主动学习的多了,无所事事的少了,大家都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了提高素质、干好工作上。
“今后开封市科级以上干部的提拔原则上都要实行‘五综合’提名办法。我们还将不断探索,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吉炳伟表示。